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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沙仁和医院职工食堂招标公告

作者:长沙仁和医院


 

长沙仁和医院职工食堂招标公告

 

为改善职工的伙食,提高职工膳食条件。经院办公会研究,决定对长沙仁和医院食堂实行承包经营,面向社会公开招标。

一、食堂位置及内部设施条件

1、食堂位于医院住院楼东面,毗邻甲状腺科和行政办公楼。

2、食堂建筑面积约180平方米,设置有餐厅、包间、厨房、饮食制作间、库房、辅助用房房及公共部分等(详见平面布置图)

3、医院为经营方提供房屋,食堂内部设施、设备等全部由承包方按医院要求自行出资购置、布置,包括厨具、餐具、消毒用具、座椅、空调等。

4、食堂水电管线设有单独计量表,承包方按月按用量向医院财务科缴纳水电费。

5 其他事宜,有意者可以现场考察。咨询电话:陈主任13875912121

二、 投标人条件

1 食堂承包投标人投标前必须向医院缴纳5万元保证金,保证金主要用于担保其违约、以及其承包期间产生的安全责任、经济责任、房屋损坏责任等。开标后,中标人保证金不予退还,其他投标人一周内退还保证金,中标人缴纳的保证金,合同期满、合同终止后予以退还。

2、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、上岗从业证,方可上岗。

3、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服从医院的管理。

4、有食堂承包经验者、从事过餐饮行业或有厨师证者同等条件优先。

三、承包方式

1、合同制方式,合同期一般为13年,到期后另行招标,同条件下原承包方可优先。

2、承包期间设置或更换的必要的厨房设施、设备(不得低于标书所列清单标准),费用由承包方承担,经营期间如有损坏或丢失,由承包方补充。合同期满所有厨房设施、设备按标书所列清单(设施、设备完好)可由承包方带走,双方合同终止。

3、承包期内,经营方必须保证医院职工和病员的每日供餐,必要时提供病员送餐和营养餐,同时保证医院相关单位的业务招待用餐。

三、承包要求

1、承包方必须接受上级部门、医院安排的专人对承包方的菜肴、米、面、油等食材加工原料、成品进行不定期抽查( 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),当发现不达到标准时,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承包方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,情况严重的终止承包合同,交由相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,食堂经营期间所有责任由承包方承担。

2、承包方保证餐饮标准:餐标品种齐全,多样化,中、晚餐不得低于市场盒饭标准,收费标准低于市场价2-4元。(由承包方先试经营三个月,试经营期满,根据员工对菜肴的口味、质量数量、价格、服务、卫生等满意程度决定后续承包经营事宜,后续承包期间承包方需要保持同等标准。)

3 医院为职工承担的餐饮补助,由医院财务科定期充值在医院职工的就餐卡上(或以其他形式补助),每月底补充,承包方不得克扣、不得以其他形式与职工抵扣物资、折现等,如被医院发现一次给予500-1000元罚款,累计发现罚款加倍。

4、承包方根据大部分员工的要求更换厨师或菜肴口味,尽力满足大多数职工的要求。由承包方、医院每季度进行联合员工满意度调

查,达不到就餐人员70%以上满意的,医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承包方处以500-1000 元经济处罚。拒不整改的,医院可单方面提出

解约(医院不承担违约责任,按合同到期处理。)

5、合同期内,承包人不得转包食堂,承包期间承包方必须保证全年、三餐不间断营业。任何一方提出解约必须提前30天书面告知对方,单方面解约方承担相对方经济赔偿责任。

6、承包人中标后签订试经营合同,试经营三个月,三个月后由全院职工进行打分调研,达到70%员工认可后签订正式合同。

四、招标方式

1、投标人以投标书形式注明食堂配备设施计划、设备的数量及品牌、价值(列表);食堂配备人员;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;经营承诺书(含经营目标并签名);用信封签字密闭,由医院加盖公章组成投标书。

2、自医院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0421日下午1700前,由投标人将投标书送到医院后勤部办公室。

3、开标时间:2020424日下午,地点:长沙仁和医院三楼大会议室。

4、中标原则:以投标人投标书及相关资质作为参考,由医院食堂招投标工作小组投票研究决定。未尽事宜,具体在合同中约定,解释权归长沙仁和医院。

 

 

  长沙仁和医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0413